真實案例

「我愛你」匯款註記印存摺 變外遇證據

聯合新聞網作者: 記者張宏業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4 / 7 / 14 * 發佈

某保險業務員外遇與女同事搞婚外情,女同事去年匯款給情人當生日禮物,還特別備註「我愛你」當作驚喜,但這句話顯示在男子的存摺上,意外成為通姦事證。

一般民眾到銀行使用匯款單匯錢時,可在匯款單上註記款項的用途,讓受款人知道這筆資金的出處;例如有人抽中公司尾牙獎金, 存摺上的摘要欄就會出現「尾牙紅包」及存入金額,受款人只要用存摺補登資料,就會清楚了解這筆款項的來源。

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,男子承認偷腥,還將女同事寄給他的曖昧電郵全部出示給妻子看,妻子見他有悔意,撤告換回家庭幸福;檢方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小三,對男子處分不起訴。

據調查,男子與外遇對象是某保險公司同事,女子應徵到該公司上班後,跟著男子學習跑業務;女子認為男子工作能力強,漸漸喜歡上對方。

女子有次在男方的晉升酒會上,即得知對方已婚。

男子去年與女子交往,早出晚歸,他妻子懷疑丈夫出軌,翻查丈夫汽車尋找蛛絲馬跡,發現一張用過的衛生紙,上面還有疑似體液;男子妻透過徵信社將衛生紙送驗,確認紙上沾有男女混合染色體。

男子妻子拿著送驗報告向丈夫興師問罪,丈夫承認外遇女同事,雙方有多次性行為;妻子聽聞決定提告,要丈夫提供證據打官司。

男子為求妻子原諒,主動拿出印有「○○○、我愛你」的存摺匯款紀錄當物證,讓小三吃上官司。

外遇女子否認與男子通姦,辯稱是多次遭男子性侵,因為雙方是同事,所以隱忍不發;她還說男子有暴力傾向,經常對她施以拳腳,檢方已另案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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