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女大生命案牽涉法師、徵信社、房仲 怎麼找徵信社

作者: 林姿吟 | TVBS – 2014 / 03 / 19 發佈

女學生白骨命案,警方調查發現,死者會認識凶嫌,是替她作法的法師居中牽線,而認識過程中,又結識另一名房仲,這段期間, 女大生名下的積蓄和房產通通沒了,警方懷疑三人共組犯罪集團,先透過宗教力量哄騙當事人,再用「科技徵信」詐騙金錢,懷疑還有其他受害女子。

女大學生:「我要唱的是Right Here Waiting。」

台上女子笑得好甜,跟著音樂搖擺,大唱英文情歌,她是慘遭殺害的女大學生,為了愛情,賣掉房子,一無所有,失蹤了十個月,發現時已經變成一具白骨。

兇嫌:「我原本是想說把她放在這邊,我後來發現這地方不OK。」

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
嫌犯落網後,坦承對女大學生下毒手,聲稱一人犯案,但檢警懷疑內情不單純,因為死者多年前,曾因感情問題,求助法師, 間接認識嫌犯,對方一知道她名下有房產,又介紹一名房仲給她,沒想到這段期間,死者積蓄沒了,名下的公寓,也被賤價賣出, 警方認為這三人是命案的重大關係人,尤其嫌犯的電腦,又有多名被害女子,畫有符咒的裸照, 推斷他們利用宗教方式,哄騙當事人,再用「科技徵信」詐騙金錢。

偵查隊:「當然在第一次我們聲請監聽的時候,我們自己心裡也有個譜啦,知道這個監聽的部分一定不會過,因為第一次監聽的話, 只是很單純的,當時監護人報案紀錄還有一些她平常的臉書上面,還有她的生活來聲請監聽。」

其實女大學生失蹤初期,檢警就發現她金錢流向不明,研判失蹤案絕對不單純,鎖定嫌犯,認為有必要監聽,頭兩次聲請, 地院以沒有殺人的積極證據為由,駁回,地檢署接手偵辦,又聲請三次,法官還是認為失蹤案沒必要監聽,直到查出死者把賣屋的3百多萬, 匯進嫌犯戶頭,才以殺人名義,上線監聽,只是拖了這麼久,等於讓兇手有時間湮滅證據。

警方無奈,要是6月通保法正式上路,像這樣的失蹤案,別說監聽,連被害人通聯紀錄都無法調取,檢警辦案,只會難上加難。

怎麼找徵信社?

1、貨比三家不吃虧,切記:「低價不是唯一的考量」。

2、一定要親自到徵信公司參觀,有些徵信社掛羊頭賣狗肉,或者根本沒有公司組織,可能只是詐騙集團。

3、徵信社是否廿四小時營業。

4、公司是否有執照,委託的徵信社是否合法,沒有營業執照的公司,應勿輕信並交付任何資料和金錢。

5、業務員是否品行端正,是否有名片。

6、具備正式的合約委任書,上面載明契約條款,經你同意填妥委任書,完成簽約才能獲得保障。

7、最好能親自到徵信公司進行簽約或洽談,避免不法的業務人員私下舞弊。

8、設有申訴電話,受到任何不平才有申訴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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